安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决定:
黄海峰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和备案审查工委主任,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赖章荣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职务;
罗盛明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和备案审查工委副主任,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职务;
魏明峰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委主任,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职务;
卢小珍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委副主任,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职务;
肖礼远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委主任,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委主任职务;
杜荣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委副主任,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委副主任职务;
欧阳邦林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委主任,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委主任职务;
叶人祺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委主任,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主任职务;
杜美汉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委副主任,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杜瑞琳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安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8月15日